瓮安县恒丰消防器材经营店。法人:姜仲芳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2522725MA6FTM4Y3D__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消防器材销售;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;轨道交通专用设备、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;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;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;销售代理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) [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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